院机关各部门、院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《机构编制管理证》的管理,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规范性,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<机构编制管理证>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内机编办发[2019]206号)文件精神,我院将开展全院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各处、所、中心、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全面掌握本部门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情况,确保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在编人员信息统计表》(简称“统计表”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院聘用人员信息统计表》(简称“统计表”)所有内容准确无误。
2、各处、所、中心、社统一收集本部门人员《统计表》后,将纸质版(一式一份)、个人电子照片(一寸或二寸、大小不能超过10M)和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,一并于2020年1月9日之前交到人事处622办公室。
3、《统计表》信息填写完毕后由本人在“本人签名”栏签名,并写上填表日期。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错误,一切后果将由个人承担。
附件:
2020年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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