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: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8〕189号)要求,我院将开展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2018年1月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身心健康。能高质量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任务,在本学科领域做出显著成绩,在科研和团队建设中起到核心和引领作用。
(一) 已聘用专业技术三级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不受聘用年限的限制,直接申报二级岗位。
1.项目类
(1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;
(2)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;
(3)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主持人;
(4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;
(5)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主持人;
(6)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;
(7)自治区重大项目主持人。
2.奖项类
(1)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七)或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五);
(2)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二);
(3)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(政府奖个人排名前二)。
3.人才及社会影响类
(1)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;
(2)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
(3)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;
(4)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;
(5)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撑计划(如科技创新领军人选);
(6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。
(二)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,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,可直接申报竟聘二级岗位。
1.项目类
(1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;
(2)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、综合试验站站长;
(3)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主持人;
(4)省部级科研技术实验室(站)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;
(5)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主持人。
2.奖项类
(1)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获得者(有效人选)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(有效人选)或三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(2)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五)或二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(3)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(4)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(政府奖个人排名前五)。
3.人才及社会影响类
(1)自治区“321人才”工程一层次人选;
(2)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
(三)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以上,且同时符合第一条、第二条者,可以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。
三、材料要求
1.因时间紧名额有限,请大家酌情申报。
2.请按附件中的目录要求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(同时提供电子版-光盘形式)报送至院人事处,过期不候。
联系人:杨秀春 特日格勒
电 话:0471-5294798 0471-5294758
邮 箱:61294512@qq.com
附 件:《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.docx
人事处
2018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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