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关于开展"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"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  • 文章来源:人事处
  • 作者:特日格勒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9-18 17:0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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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各单位:

   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8〕189号)要求,我院将开展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2018年1月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身心健康。能高质量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任务,在本学科领域做出显著成绩,在科研和团队建设中起到核心和引领作用。

(一) 已聘用专业技术三级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不受聘用年限的限制,直接申报二级岗位。

1.项目类       

(1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;

(2)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;

(3)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主持人;

(4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;

(5)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主持人;

(6)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;

(7)自治区重大项目主持人。

2.奖项类

(1)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七)或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五);

(2)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排名前二);

(3)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(政府奖个人排名前二)。

3.人才及社会影响类

(1)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;

(2)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

(3)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;

(4)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;

(5)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撑计划(如科技创新领军人选);

(6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。

(二)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,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具备下列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,可直接申报竟聘二级岗位。

1.项目类

(1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人;

(2)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、综合试验站站长;

(3)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主持人;

(4)省部级科研技术实验室(站)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;

(5)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主持人。

2.奖项类

(1)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获得者(有效人选)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(有效人选)或三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
(2)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五)或二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
(3)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(个人排名前三);

(4)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(政府奖个人排名前五)。

3.人才及社会影响类

(1)自治区“321人才”工程一层次人选;

(2)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

(三)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以上,且同时符合第一条、第二条者,可以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1.因时间紧名额有限,请大家酌情申报。

2.请按附件中的目录要求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(同时提供电子版-光盘形式)报送至院人事处,过期不候。

联系人:杨秀春           特日格勒

 话:0471-5294798     0471-5294758

 箱:61294512@qq.com


附 件:《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.docx




 

人事处

2018年9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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