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“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现对我院“内蒙古自治区旱作农业重点实验室”“ 内蒙古自治区草食动物营养科学重点实验室”“内蒙古自治区植物蛋白质组学重点实验室”三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—2020年5月31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向科研管理处反映。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提供书面材料,材料要客观准确、依据确凿,并提供手机号码等信息。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皇甫九茹
联系电话:0471-5295007
电子邮箱:jr4255@163.com
附件:
内蒙古自治区草食动物营养科学重点实验室三年工作总结报告.pdf
内蒙古自治区植物蛋白质组学重点实验室三年工作总结报告.pdf
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
2020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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